一、工伤和保险公司赔偿不
工伤赔偿与社保机构及保险公司所提供的赔偿并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况。在遭受工伤事故后,伤者有权向雇主和社保机构索取工伤方面相关赔偿事项;在此基础上,也可根据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合同,要求相应的保险公司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工伤保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分别属于公共性质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保险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工伤和意外险走哪个
首先推荐您优先进行工伤申报。在这种情况下,雇员因履行职责而遭受伤害可被确认为工伤事故,因此贵司应积极主动地提交工伤申报,同时承担起工伤保险理赔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贵司还需依法结算所需款项,并保证在停薪休养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不变,仍由所在单位按月缴纳。值得注意的是,停工期和领薪期限通常总计不会超过十二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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