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首先,我们需要申请人夫妇或者共有财产者向各自所属单位出示经济状况的官方证明文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同时,我们还需要申请人和他们的伴侣或共有财产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数量为三份;如果已经步入婚姻生活,请提供结婚证书作为婚姻关系证明;若已经离婚,则需提供离婚证书、自愿离婚协议、民事调解书以及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文件;对于尚未结婚的申请人,请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文件,同样是两份。
其次,我们需要申请人及其伴侣或共有财产者亲自前往商业性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凭有效身份证件开具个人信用报告,数量为两份。
此外,我们还需要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数量也是两份;同时,首期付款凭证复印件也需要两份。
最后,如果您选择用购买的房屋进行抵押,那么请将上述所有材料提交至购房协议中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如果您选择用现有的房屋进行抵押,那么请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和上市交易许可证,以及房产证所有人或共有财产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数量均为两份;如果您选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质押担保,那么请提供质押担保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数量同样是两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须前来咨询
为了获得所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需要首先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或者通过电话联系该部门,以获取详细的贷款信息以及咨询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需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以及相关评估事宜
1.借款申请人必须携带必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文件,亲自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接受公积金贷款的初步审核。
2.如有必要,为评估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情况,其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信用评估《授权书》。
3.贷款经办部门将根据相关程序要求,打印出相关的单据,并明确告知借款申请人之后应如何办理后续事务。
4.若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贷款经办部门的staff会为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是其委托人可以据此申领抵押物评估服务。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欲成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您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经单位盖章确认的经济状况证明书、详细的身份及婚姻状况证明、权威机构出具的个人银行信用报告、以及完整的购房合同连同首付款凭证等等。若选用房产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还需附上相应的房产证等诸如此类的相关证件;而若通过公积金进行质押,则需提交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这一关键文件。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