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是什么意思
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二、首套房贷款定义标准
1.如果您曾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处住宅并已全部偿清商业贷款,那么再次进行贷款购买房产时将被视为首次购房。
2.如果您曾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处房产,之后顺利出售并经由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显示该房产已不存在,尽管在银行征信系统中仍可查询到贷款记录,但再次进行贷款购房亦将被视为首次购房。
3.倘若您曾经全额支付购买了一处住宅,之后选择以贷款方式购买住宅,那么也依然会被视作首次购房。
4.先前您曾以全额付款方式购置了一处住宅,当其成功售出后,房屋登记系统中无法找到这处房产信息,此时再次进行贷款购房,同样会被视作首次购房。
5.假设您拥有两处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均为商业贷款记录,且所有贷款均已偿还完毕并成功售出,并且您能提供出售这两处房产的相关证明文件,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再度进行贷款购房时,依然将会被视作首次购房。
6.如您个人名下仅有一处房产,此房产的商业贷款已经完全偿还且成功出售,同时您能提供关于这个房产已成功出售的相应证明文件,那么对于商业贷款购房来说,此次行为同样会被视为首次购房。
7.假如您与配偶双方各自于婚前购买了房产,其中一人选用的是商业贷款,而另一人则选择了公积金贷款,婚后二位希望以夫妻名义共同进行贷款。若此前的贷款已经全部偿还完毕且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根据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信用情况以及其他具体因素灵活把控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那么这样的情况其实仍将被视作首次购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是指购房者在购置房产时,可享受到首次申请住房贷款所适用的利率优惠待遇。在此过程中,纳税人及其配偶可以选择单独或联合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方式,以用于购买国内任何地方的房产项目。若在此期间出现首次购买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情况,则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份,将按照每月1000元的固定标准进行定额扣除。同时,扣除期限的上限设定为240个月,即最长不得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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