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包装食品包括哪些
实施标准化和规范化是食品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石。针对预包装食品这一概念,其定义包含了明确的界定,即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具体来说,这些还涵盖了包装物中所展示的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信息,生产商或经销商的准确名字、详细地址以及联络方式等关键要素;
另外,关于制造时间与保质期限的明确显示,储藏保管的必备条件,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特有编码,相关的产品标准代号以及其它可能必要展示的信息(例如食品经过辐照处理、含有转基因成分等)也被视作预包装食品的组成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款,特别是其中对于预包装食品的第99条规约:预先定量包装或是制作在包装材料与容器中的食品均被划归为预包装食品。其中包括定量包装的食品以及在能够确保一致性质量或体积标识的前提下,预先定量制作并放置在包装材质与容器中的食品。具体来讲,根据法定要求,预包装食品外包装标签上必须显示出四类核心营养素——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以及钠的精准含量值及其分别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否则缺乏相应标注的此类产品将无法被允许进入市场流通领域进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星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二、预包装食品备案怎么办理
预包装食品的备案手续流程如下所述:
(1)首要步骤就是创建公司,当然在做任何事之前都需要进行先期调查,即公司查名;
(2)公司名称经过严格审查通过之后,接下来便可开始着手准备申请办理工商资料了;
(3)将精心准备好的申请资料提交到工商管理局,等待大约两周时间,您将会顺利获得营业执照;
(4)拥有了营业执照便可踏实地进行后续工作,具体为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以及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标签应当标明事项如下: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在食品行业中推行标准化与规范化措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预包装食品必须详细注明以下各项内容:食品的准确名称,使用的具体原料以及其相对应的数量,产品的确切净重,制造厂商或者销售代理方的基本信息,生产日期与保质时长,储存方式的相关说明,相关的许可证编号以及产品执行的执行标准码等等。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于预包装食品,还必须在其外包装上明确标识出其中所含有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及钠元素的精确数值,同时还要注明相应数值在营养素参考值中所占的比例,否则将无法进行市场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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