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被征收后应如何得到补偿
关于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方面,总体宗旨在于,其赔偿金额必须不低于征收方宣布启动房屋征收决定之日同类型房屋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
这里所指的房屋价值包括了房屋内外的装饰装潢及其附带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内。
其次,关于搬迁补偿及临时安置补偿,当征收行为导致房屋使用者需进行搬迁时,征收机构应为被征收者交付相应的搬迁费用。
而对于搬迁费用的具体补偿标准,则由当地相关政府机构依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规模来具体制定。
被征收者既可选择接受货币补偿方式,也可选择房屋产权置换方案。
若选择房屋产权置换方式,在房屋实际交割至被征收者手中之前,征收部门有责任向被征收者按照当地相关政策向其支付临时安置费用或安排周转性住房。
至于支付临时安置费用的数额,则需要参照当地实际安置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予以计算。
此外,针对营业场所类的房屋征收,对于因为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将依照房屋在征收前所产生的收益情况、停产停业持续时间等关键参数加以综合考虑,从而确定相应的补偿额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所以,房屋征收补偿除了房屋价值补偿外,还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一些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被征收了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当然是允许的。若您的物业因为国家工程建设而遭受拆迁,并且在未得到妥善安置的情况下,现在缺少合适的居住条件,同时也没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那么便有资格再行提出宅基地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民修建住宅时,应遵守所在地区的乡镇土地利用总规划,尽可能使用原有宅基地以及村庄中的闲置土地资源。农村居民的住宅用地问题,需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审查,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方能生效;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涉及到占用农业用地上的住宅用地,则应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于那些已售出或出租过住房的农民朋友来说,若他们希望再次申请宅基地,将会面临拒绝批准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关于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方面,总体宗旨在于,其赔偿金额必须不低于征收方宣布启动房屋征收决定之日同类型房屋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
这里所指的房屋价值包括了房屋内外的装饰装潢及其附带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内。
其次,关于搬迁补偿及临时安置补偿,当征收行为导致房屋使用者需进行搬迁时,征收机构应为被征收者交付相应的搬迁费用。
而对于搬迁费用的具体补偿标准,则由当地相关政府机构依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规模来具体制定。
被征收者既可选择接受货币补偿方式,也可选择房屋产权置换方案。
若选择房屋产权置换方式,在房屋实际交割至被征收者手中之前,征收部门有责任向被征收者按照当地相关政策向其支付临时安置费用或安排周转性住房。
至于支付临时安置费用的数额,则需要参照当地实际安置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予以计算。
此外,针对营业场所类的房屋征收,对于因为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将依照房屋在征收前所产生的收益情况、停产停业持续时间等关键参数加以综合考虑,从而确定相应的补偿额度。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