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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证是否永久有效有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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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4 · 1772人看过
导读:宅基地是农村居民依法取得的集体所有土地,用于个人建房。建设须经严格审批,涉及农用地需转建设用地并报批相关部门。所有权归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不得非法转让或租赁。在村镇规划改造中,原使用权人需配合调整。
宅基地证是否永久有效有何相关规定

一、宅基地证是否永久有效有何相关规定

宅基地在法律上享有永久性的权益。

宅基地的含义,乃是指农村居民依法使用或者经过严格合法程序批准后,用于兴建个人居住用房的集体所有性质的土地资源。

依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第七条明确指出,农村村民在建造自家的住所时(包括新近兴建、适度扩建、搬迁重建或局部拆除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办理用地的审批手续。

若所需占地涉及到农用土地,那么还需要依法完成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登报申请手续;

若需涉及交通、林业、水利等用地类型,则还应该分别获取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或者得到其实际认可。

而第八条明文规定了,农村居民兴建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归属于集体组织所有的,个体村民仅能享有使用权。

未经正式批准,任何人均无权随意对宅基地进行转让或租赁。

在实施村镇规划和老旧村庄、老旧城区改造工程中需要对宅基地进行适当调整的时候,原先拥有使用资格的居民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各种工作的开展。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二、宅基地证是永久的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宅基地在法律上享有永久性的权益。

宅基地的含义,乃是指农村居民依法使用或者经过严格合法程序批准后,用于兴建个人居住用房的集体所有性质的土地资源。

依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第七条明确指出,农村村民在建造自家的住所时(包括新近兴建、适度扩建、搬迁重建或局部拆除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办理用地的审批手续。

若所需占地涉及到农用土地,那么还需要依法完成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登报申请手续;

若需涉及交通、林业、水利等用地类型,则还应该分别获取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或者得到其实际认可。

而第八条明文规定了,农村居民兴建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归属于集体组织所有的,个体村民仅能享有使用权。

未经正式批准,任何人均无权随意对宅基地进行转让或租赁。

在实施村镇规划和老旧村庄、老旧城区改造工程中需要对宅基地进行适当调整的时候,原先拥有使用资格的居民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各种工作的开展。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宅基地在法律上享有永久性的权益。

宅基地的含义,乃是指农村居民依法使用或者经过严格合法程序批准后,用于兴建个人居住用房的集体所有性质的土地资源。

依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第七条明确指出,农村村民在建造自家的住所时(包括新近兴建、适度扩建、搬迁重建或局部拆除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办理用地的审批手续。

若所需占地涉及到农用土地,那么还需要依法完成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登报申请手续;

若需涉及交通、林业、水利等用地类型,则还应该分别获取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或者得到其实际认可。

而第八条明文规定了,农村居民兴建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归属于集体组织所有的,个体村民仅能享有使用权。

未经正式批准,任何人均无权随意对宅基地进行转让或租赁。

在实施村镇规划和老旧村庄、老旧城区改造工程中需要对宅基地进行适当调整的时候,原先拥有使用资格的居民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各种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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