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下班工伤赔偿多少
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上下班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证据
在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必须提供如下相关证据资料:
首先,应积极搜集与雇主存在劳资关系的直接证据,例如载明薪水待遇的银行账户、存款凭证或者工资条等资料,同时还需注意整理保存一份详尽的员工花名册以及雇主为职工颁发的工作证件、服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能够明确职务身份的证明材料;
其次,要尽可能地收集能够证明工伤事实的相关证据,例如由于工作原因而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进行与工作内容密切相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的意外伤害等相关证据;
最后,还需收集与受伤情况相关的各类证据,例如治疗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书、处方笺、医疗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清单等详细文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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