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工作时间内遭遇意外交通事故,需要申报工伤,首先务必迅速向所属的用人单位报告。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按照法规要求向所在统筹区域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履行此项义务,那么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均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到1年的期限内,直接向用人单位隶属的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过程中,必须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明资料,例如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医疗诊断证书等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上班期间出去取私人快递发生意外属于工伤吗
对于在职业活动期间因个人物品运送而出意外的情况,通常是不能被定义成为工伤的。
然而,若是因为执行职业任务必须要外出领取快递而导致的意外事故,则有可能被视为工伤。
在法律规定下,以下几种情况应被认定为工伤:
首先,当员工在职场上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区域内,由于履行本职工作职责而遭受到了非法恐吓或者暴力等外在因素所造成的意外伤害时;
其次,在同样的条件下,如果是由于工作需要而受伤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被认可为工伤范畴的;
最后,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会被纳入到工伤的认定范围之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上班期间出车祸谁负责任
关于在正常工作日内发生的机动车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颇具复杂性。
首先,我们需要对事故的性质进行确认,即事件是否属于工作内容和范围之列。
若员工确实是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在正常办公环境下且受雇主指派目的因公而导致交通事故伤害的,通常可以被认证为工伤事故,这样一来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接下来,对于交通事故本身的责任归属问题,则应由当地的交通警察部门依据事故双方的过失程度以及相关的交通法规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判定。
如果员工在事故中仅承担次要责任甚至不承担责任,那么他除了可以享受到工伤所带来的医疗补偿和经济赔偿外,同时还能向事故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
然而,如果员工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责,那么他往往无法被视为工伤事故,仅能够向事故责任方主张其应得的赔偿权益。
因此,需要我们全面地考量工作环境、事故情节以及责任分配等诸多因素,以便明确责任主体。
遇工作时间内交通事故,速报单位。单位需在事故后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按时申请,职工、近亲属或工会可在事故起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并提交事故责任书、医疗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