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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的工资可以分期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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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04 · 1809人看过
导读: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工资一般应一次性结清,而非分期支付。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工资是员工日常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分期支付可能会增加员工的经济压力,影响其基本生活的稳定。因此,从法律和惯例的角度来看,更倾向于即时全额支付工资,以确保员工能够平稳地过渡到新的工作或生活阶段。
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的工资可以分期还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的工资可以分期还吗

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所应支付之工资一般不得以分期形式进行。这是由于员工往往依赖于此薪酬来支撑其日常生活开支,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则有可能导致其生活状况发生不良改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什么时候给

1.针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而言,员工在辞去职务之际,工资、押金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款项都需要一并进行结算。这个过程中,企业不可以任何形式随意对这些款项予以扣留或减少。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当劳动关系双方经过合法途径解除了或终止了他们之间的雇佣合同时,雇主有义务在此刻就将所有的劳动者工资全部结清,不得拖延。遵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约之时或终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得更为具体:在员工正式离开公司,用人单位应该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书,并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其完成个人档案及社会保障关系的转移手续。同时,员工也有义务按照双方曾经达成的契约,准时办理好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有必要向劳动者偿付经济补偿,那么就应该在工作交接完全完毕后才支付这笔款子。此外,用人单位对于之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要保管两年时间以供备查之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最高年限规定是多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最高年限原则上不可超过十二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若劳动者每月报酬高于用人单位所处的直辖市或设有区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依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进行计算,在此情形下,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上限仍为十二年。值得关注的是,若劳动者每月报酬并未超出上述标准,那么经济补偿金将不受十二年期限的局限性,应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每年一次,支付一个月薪酬的标准来执行向劳动者支付的义务。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工资通常需一次性结清,避免分期支付。此举旨在保障员工权益,因工资是其日常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分期支付可能加剧员工经济压力,影响其基本生活稳定,故法律或惯例倾向于即时全额支付,确保员工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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