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吗
涉及贷款抵押的房产是否可进行姓名增补
具有贷款的房屋通常并不支持增加共有人。原因在于,一旦您的房屋正在进行分期付款的还款流程,那么其所有权将已抵押给负责发放贷款的银行机构,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产权并非完全属于您个人独享。在此期间,对该房屋所作出的处理决策会面临诸多限制,例如,您可能无法自由决定修改该房屋的所有人姓名。
然而,若经与银行方面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允许您更换房屋所有人姓名,则此问题便可解决。此时,您以及希望成为房屋共同所有人之人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房屋其他权益说明文件,如他项权证明书;以及购屋协议或;赠与公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即可。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关于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分割,咱们可以按照下面几种情况来考虑:
首先呢,这个房子要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那么在他们离婚时候,谁拿到了房子的所有权,就得给另外一个人支付一半房子价值的补偿款哦。
所以,如果双方能自己商量好房子归谁,那这个问题其实也不是很难搞定。
比如说,有一方得房,然后给另一方赔偿,同时把银行剩余的债务给处理掉不就OK啦!但是啊,两个人都没有达成共识的话,只能通过到法庭上打官司来解决这个问题了。
你们知道吗?虽然房子已经有了房产证,但是贷款还没还完啊,所以银行作为债权人有权管理和监督这套房子。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一般会先判定房子是哪个一方使用(通常这个房主就是贷款人),然后告诉大家,等你把银行贷款还清,注销抵押登记以后,再来再次打官司解决房子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有贷款的房子判不了归属权怎么办
贷款房屋在司法裁决中未能明确所有权归属的原因颇为复杂且多样化,可能包括尚未偿付完毕的贷款等情况,使产权的明晰性受到掣肘。针对此类状况,我们建议采取如下的方式来妥善处理:首要步骤自然是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以期达到共识,由协议的形式明确房子的归属和对应的贷款偿还职责。倘若协商未果,可能需要耐心等候贷款结清,待消除影响产权判别的不利因素之后,方能再次申请法院进行裁决。在此等待期间,房屋的产权归属可能会呈现出一种模糊不清的状态,此时双方应严格遵循法院的指示,保持房屋目前的状态不变,不可私自进行任何处置。与此同时,仍需依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以避免对个人信誉产生不良影响。
涉及贷款的房产,一般不能增加共有人。因为房屋产权已抵押给银行。但如与银行协商同意,可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他项权证明书和购房协议或赠与公证书等文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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