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主体认定有几种
挪用资金罪主体的认定主要有哪些类别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确立与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要素:
(一)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首要客体,即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的对于资金运用和收益的权利;
其次,犯罪的具体对象则是本单位所拥有的货币资产。
(二)犯罪客观要件。本罪的实质在于,行为人通过公职权限之便,实施了挪用单位资金借予个人使用或者出借给他人的行为,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即数额较大,同时,行为人在实施上述行为后,必须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
(三)犯罪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心理状态只能是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正在挪用或者出借本单位的资金,而且已经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但仍然故意进行这样的行为。
(四)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具有特定性,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是有共犯的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挪用资金罪涉及到共同犯罪的概念。
具体来说,倘若某人将资金挪用于他人使用,而得到使用之人与实施挪用行为者共谋谋划、指派或者直接参与策划了这笔款项的获取,那么他们两人都应当被视为挪用资金罪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并按此进行刑事处置。
又若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组织中,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提供给他人借款,且其金额远远高于一定程度(如:
大于或等于人民币十万元),并且超过了3个月仍未予以返还;
或是虽然未满足上述条件,但是其金额偏大(例如:
在人民币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有人以此将资金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是从事非法活动,那么这些人士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然而,如果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相当庞大(例如:
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那么被告人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如达到数额特别巨大(例如:
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地步,那就需要面对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后果。《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最低立案标准是什么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最低立案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挪用所在单位资金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到30,000元之间且超过三个月未能归还的情形;第二,挪用所在单位资金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到30,000元之间用于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形;最后,挪用所在单位资金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到20,000元之间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的情形。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的立案数额标准可能因为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存在差异。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的判定,将会全面考虑挪用资金的数额、用途、时间、归还情况以及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等多重因素。如果您面临与此相关的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精准和详尽的法律建议。
挪用资金罪主体认定主要包括以下类别: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次,这些主体故意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再者,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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