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欠的债务怎么还款
对于企业破产后的债务问题处理,通常都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定程序。
首先,作为破产程序的监督者和执行者,由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来承担清理、评估以及处置等重要任务。在债务的清偿过程中,也会有相应的次序安排。在优先考虑的部分,包括了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如与破产程序关联产生的法定诉讼费、管理和变价债务人财产所需的费用等等。而对于普通债务,则需在破产财产清偿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偿还:
(一)破产人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所欠缴的除上述第一点所述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的税款;
(三)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欠的债务怎么办理执行流程
当企业面临破产境地之时,对于未能及时偿还之债务的执行流程往往包括以下几个具有概括性的阶段:首要环节,当破产申请获准受理之后,法院将任命破产清算官作为官方代表,拥有权限控制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与业务运作。随后,由破产清算官负责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点、鉴定评估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实现其价值变现。接踵而至的工作便是,破产清算官按照法定的先后顺序及比例,实施对破产企业的债务清算。在此过程中,他们会优先保障破产程序所需费用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性质的债务得到妥善处理,随后依照以下优先级次序对剩余债务予以偿还:
首先是对破产人为员工所拖欠的薪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等款项;
其次是应当划拨进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规章制度所要求向员工支付的各种补偿款项;
再次是未予涉及之前述规定范畴的社会保险费以及破产人所欠缴的税款;
最后则是普通债权人依法享有的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欠的债务怎么办法律责任
在破产程序的执行过程中,针对所有未偿还之债务的处理方式必须依据每种特定情境以及相关法律条款予以明确界定。以一般的情况而言,当进行破产清算是,一些债项将依照一个明确的偿付次序加以清理。首要的步骤是优先负担破产诉讼成本及共同利益之债务。接下来,根据法律设定的次序,依次对员工债权、社会保障费用与拖欠税款等进行清理。倘若在清理了上述所有债务之后仍有剩余资产,那么这些剩余资产将会按照法定比例分配给普通破产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债务处理需遵循法定程序。债权人需申报债权,法院组织清算,优先偿还职工薪资、税款等法定债务,剩余部分按债权比例分配。债务人须配合清算,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整个流程确保公平、公正,保护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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