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拖欠工资怎么办理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按时发薪,可先与单位协商明确薪资数额,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会依法调查处理。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未依约或法规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不足最低工资标准要补差额,逾期不付要按比例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法人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法定代表人欠薪,可先协商催讨,明确诉求求共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申诉,其监督企业守法,责令整改。亦可选劳动仲裁,注意时效一年内,仲裁45日内出结果。仲裁不服,可诉诸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法人拖欠工资会不会成为失信人员
法人拖欠员工薪资,拒执行劳动监察强制支付令,员工可法律维权。若法人持续不履行司法裁决,法院将依规列入失信名单,并施以信用惩戒。依据法律,失信行为包括故意拒执、暴力抗拒、逃避执行等,法院有权依法严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经法律程序判定后仍不支付,就可能符合上述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其法人有可能被列为失信人员。
如果法人拖欠工资,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明确表达您索要工资的诉求。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
其次,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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