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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经济补偿金减免条件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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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1.14 · 1761人看过
导读:在企业破产清算那档子事儿里,经济补偿金有减免条件哈。就是说在这过程中,要是符合某些特定情况,原本得给劳动者的那些经济补偿金,就能少给或者干脆不给啦。你看啊,企业财产有时候不够支付所有债务和费用呢,这其中就包括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但这减免可不能瞎来,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办,不能随随便便就减免啦。
破产清算经济补偿金减免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破产清算经济补偿金减免条件是什么意思

在破产清算中,企业可依法减少应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但需符合特定条件。企业破产清算时,资产可能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包括员工的经济补偿。这种减免并非随意,而是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算经济补偿金减免条件是什么

公司破产财产清算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确定复杂,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如员工行为、资产状况、清算方案及法律规定。员工若严重违规或涉及犯罪,可能影响其补偿。特殊情况下的破产清算,这些细节均需细致分析,以确保合规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破产清算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的

关于企业破产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一般情况下是依据员工在该企业服务的实际年限作为考虑因素,按每满一年则支付其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度的薪酬作为补偿的原则执行。对于在六个月及以上但未满足一整年的服务期者,将按照一年的服务期来计费,而对于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发放相当于半个月薪资水平的经济补偿。另外,“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以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薪资为基数来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破产清算经济补偿金减免条件通常指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符合特定情形可以对原本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进行减少或免除支付的规定。

在破产清算中,企业的财产可能不足以全额支付各项债务和费用,包括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然而,这种减免并非随意进行,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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