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的范围包括什么
拆迁补偿主要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征收公告日的市场价,搬迁安置费按实际计算,商业房还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拆迁补偿包括建筑物价值、搬迁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方式有货币支付和房屋置换。要保障被拆迁者权益,不降低生活水平,提供长期经济支持。拆迁部门应依法依规操作,尊重意愿,充分协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拆迁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房屋拆迁赔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贴、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房屋价值赔偿不低于同类商品房市场标准,补偿有货币和产权置换两种,被拆迁方可自选。搬迁安置补偿要考虑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支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拆迁补偿的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拆迁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费用。如果是商业经营性质的房屋,还会考虑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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