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住院期间的工资到底怎样发放的
在员工因工伤住院接受治疗之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在这段时间内享有的工资待遇将保持稳定,并有用人单位按月按时支付。换句当工伤职工正在休病假养伤的过程中,他们理应像正常出勤工作的时候一样,获得与之相应的工资收入。因此,无论基于何种原因,用人单位都不得擅自降低或者扣除劳动者在此期间所应得的工资报酬。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认定后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后,工资发放标准通常按照原工资待遇发放。原工资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工资,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赔偿中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计算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若职工的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员工住院治疗期间,其工资待遇依法保持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等同于正常出勤薪资。此期间,任何理由均不得减少或扣除其应得工资,确保工伤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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