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未登记抵押权成立吗
抵押未经登记是否能使抵押权成立
若抵押未经登记公示,但系以动产作为抵押标的物的,仍可构成有效抵押。其理由如下:对于动产抵押而言,设立抵押权的法律效力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时即已存在,然而,如未能履行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权将不可对抗在抵押过程中没有故意恶意的第三方。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抵押未登记抵押物处置如何规定
抵押未登记时,抵押物处置有特定规定。若抵押合同有效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在处置抵押物时,债权人可依据抵押合同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对于抵押物的处置,需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由法院依法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置措施。在处置过程中,应遵循法定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处置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若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就不足部分继续向债务人追偿。总之,抵押未登记虽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在抵押物处置上存在一定限制和程序要求。
三、抵押未登记是否影响抵押权成立
抵押未登记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会影响抵押权的对抗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抵押权随之设立。然而,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即使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已设立,但未登记的话,在面对善意的第三人时,抵押权可能无法优先受偿。例如,甲将其房产抵押给乙并签订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又将该房产抵押给丙且办理了登记,那么丙的抵押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所以,为确保抵押权的安全和优先受偿权,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未经登记,针对动产抵押而言,虽可构成有效抵押,但未经登记公示将使得该抵押权无法对抗善意第三方。因此,在设立抵押权时,为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及时进行抵押登记,确保抵押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