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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4-07-08 23:46:45 浏览:806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产假,工资应全拿。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1、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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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职业女性大多数会遇到的不可避免的事情。针对女性职工的工资标准这一特殊情况,成都市政府的相关部门制定了一些规定和条例,以保护女性职工的各项权益。对于休产假的女性,除了产假的时间问题,想必对于成都市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有很大的关注度。那么,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一、产假时间

我国12省份计生新政出台,四川产假178天全国第三,截止2月23日,全国12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已经敲定出台,梳理发现,不同省份产假加陪产假从最长的195天到135天,差距可达两个月之多。在这之中,四川省女性生育假158天加男方护理假20天,共计178的规定,使得其产假福利看起来排名全国第三,次于福建最多可休180天 15天=195天,次于宁夏158天 25天=183天。但实际上,四川可休产假福利最长可达到188天(女方) 20天(男方护)=208天。为什么是这样?因为修订的《四川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即根据计生条例女方可休158天,男方可休20天。

不可忽视的是,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欧力生曾给予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答复,称这个规定依然继续适用。

因此,四川妈妈可休的“生育假”最多可达188天,加上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福利的假期长达208天。

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规定:“一、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计发:(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所以对于非难产生育一胞胎的女员工的生育津贴应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365×158”

那么如果女职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生育津贴可能远远低于职工原本的工资水平,此时,应该由女职工所在单位予以补足。其法律依据为《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社保机构按前款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费用,用人单位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有结余的,其结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三、成都市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工资应全拿。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0%发。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通过律图的小编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四川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对成都市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这种做法充分地保护了女性职工的权益。当然,在产假期间,工资必须应该照常发放,这无疑是政府和用人单位对于职业女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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