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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付首付房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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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9252人看过
导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父母付首付房子归谁?

购房时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该钱款性质如何界定?

要看父母的钱是具体怎么给的。是直接给的房屋卖房还是直接给的子女一方。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所以,如果一方父母是通过自己的账户直接转账至中介或卖方或开发商的账户的房屋首付款应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该部分首付款在夫妻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虽然《婚姻法》第18条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才为夫妻一方财产。但从我国传统习俗及日常生活习惯来推断,如果是父母先将这笔首付款转账给自己子女一方,子女一方又支付给付卖方或开发商,则该笔钱款理应视为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虽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但从其转账给自己子女一方的行为可以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故该这部分钱款应该在夫妻双方分割房屋时予以扣除后再对夫妻其他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父母付的首付房子应该归谁这个问题,首先要看是否是结婚前买的,如果是结婚前买的话那么就归结婚前购买的那一方,如果是结婚后购买,如果贷款是共同归还的话那么就将对方出的贷款部分还给对方,自己一人承担贷款的话房子肯定就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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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首付父母还贷的,房子的权属一般以父母的意愿为准。首先,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其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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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2、如果是父母全款为子女婚后买房,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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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看房子登记在谁名下。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2、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为夫妻共同财产。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这可以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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