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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行为人在创办公司的时候,有一个必须要做的事情就是确定公司名称,这也是自己的公司区别与其他公司的标志,不过确定公司名称的时候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公司名称的规定有哪些呢?这个问题,让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2023.09.19 293030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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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的要求

一个公司的名字是好坏与否,对于公司来说还是十分重要的,好的名字会让人更加有印象,但是起名字不是随便想怎么起就怎么起的,是有一定的要求的。那么,公司名称的要求有哪些呢?

1 、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

2 、公司名称的组成部分依次为:公司所在行政区域的名称、字号或商号、行号,反映行业或经营特点的字样,公司的组织形式。字号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3 、除了按规定设立的劳动服务公司外,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外资公司可以用自然人的姓名作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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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需要注册商标吗

公司名称和注册商标的概念经常被人混淆,很多大公司的注册商标和公司名称并不一样,因此很多新公司在注册商标时不清楚究竟要不要用公司名称注册商标。那么公司名称需要注册商标吗?

公司名称可以注册商标也可以不注册商标,这个完全取决于公司的商标战略规划。如果希望公司名称将来作为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统一标识,可以将其申请注册成为商标,但前提是该名称没有在先权利人在同类或近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商标。

对一个企业将来的发展而言,公司名称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公司的名称它不仅关系到企业在行业内的影响力,还关系到企业所经营的产品投放市场后,消费者对该企业的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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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可以变更吗

大家都知道,在建立公司时所设立的名称可能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已经不适合企业的发展、宣传等各方面,所以有些企业想对企业名称进行变更,但是公司名称可以变更吗?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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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材料需要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公司变更的情形。公司的变更涉及名称的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形式的变更。对于其中公司名称的变更需要公司提供相关的材料。下面,律图小编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供您参考。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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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1)工商局:持工商局的变更申请书、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变更名称)、新的公司章程或补充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2)到公安局重新刻章 。(3)技术监督局: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卡。(4)国税、地税:持税务局的变更申请书、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5)开户银行。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游客更好的发展,也许就会变更公司的名称,那么变更公司的名称变更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呢?小编整理了一篇文章,为您详细介绍公司变更名称的问题。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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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债务怎么承担

一、公司名称变更债务怎么承担?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的变更、股东股权的转让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均属于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申请变更登记。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变更后的公司对变更前的公司债权、债务仍应予以承继。

公司名称变更债务怎么承担.jpg

二、公司名称变更需要的资料: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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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的规定

公司名称相当于企业的名字。一个公司名称的好坏对企业有相当大的影响。在决定公司名称时,大部分的人都会从好听好记、寓意美好上考虑,但忽视了法律对公司名称的规定。那公司名称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名称就是指一个企业的全称,即企业名称即企业的名字、字号,是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被社会识别的标志。

《公司法》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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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相关咨询

不结婚房子可以写女方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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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泰州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1.在结婚前由男方购买房屋,其产权是可以登记为女方姓名的。 但如果该房屋仅在女方名下进行了登记,这将被视作一种对女方的无偿赠送行为,且归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范畴。 然而,如果在房产证上添加了女方的名字,则该房产将会转变为双方共有的财产。 由于房产的效力主要依赖于登记,因此在原则上,这种情况下的房产是可以进行平均分配的。 2.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婚前与婚后的共同财产所拥有的所有权是有所区别的。 在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即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无论是无形的还是有形的,动产还是不动产,只要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那么这些财产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而在婚后,财产则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即便在婚后,一方所获得的财产也并非全部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挂在别人名下的股东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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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德阳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所谓挂名股东实际上即为股权代持关系,若欲彻底规避相关法律风险及民事责任,应考虑将所代持之股权转让予实际控股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具体而言: 1.股权代持,亦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等,系指实际出资人为避免自身出现在公司登记材料上而约定由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股东权益和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显名股东需对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股权代持协议中会对此进行明确规定,显名股东可据此向实际股权持有人寻求赔偿; 3.唯有将所代持之股权转让予实际控股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方可实现完全规避后续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男朋友买房写我名要写赠予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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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银川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推荐签署一份有效的协议。 若是婚前置办的房产,那么它将被视为个人财产,这就意味着男方享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 我们可以通过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地予以证实首付款系由男方所支付,进而增强该权益的法律效力。 此外,这份协议还可证实男方在此过程中是基于自己的意愿实施了赠与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被执行人名下几千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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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东莞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如果被执行人的名下持有价值数千元的机动车辆,那么这便是一种可供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形态,具体情况将依据实施的执行案件性质、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执行程序的相关条款而有所不同。 在大部分情况下,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对被执行人的各类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或者公开拍卖等操作,以便于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决书,进而实现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对于被执行人名下的机动车辆,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取以下其中一项措施: 1.查封与冻结: 法院有权发出查封与冻结令,暂时限制被执行人对该车辆的使用权,以确保在执行程序期间,该财产不会被转移或出售。 2.拍卖执行: 若法院判定需执行相应款项,然而被执行人却未能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法院便有权利将被执行人名下的机动车辆纳入执行清单之中,并进行司法拍卖,所获得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3.债务清偿: 被执行人名下的机动车辆价值可能会被评估后用于清偿债务,以达到保护债权人权益的目的。 总而言之,被执行人名下的机动车辆确实存在可能受到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执行案件的具体情况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加以判断。 我们强烈建议您向专业律师或执行程序中的法院进行咨询,以便了解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具体执行流程以及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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