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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十年以上的黄牌车能不能办运营证?

宋志民律师

宋志民律师 最近回复:

十年以上的黄牌车是否能办运营证,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车辆年限、技术状况及当地政策,车辆可能不符合运营要求。 一般来说,十年以上黄牌车办理运营证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检查车辆是否符合运营标准,如车况、安全设施等;了解当地政策,确认车辆年限是否满足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如车辆证明、驾驶员资格证等,向交通部门申请。 在办理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2024-05-16

走私搬运工不知情。会被判刑吗?

陆宣律师

陆宣律师 最近回复:

这个的话可以根据人的一个具体情况。

2024-05-16

执行救助基金是如何运作的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道路交通事故援助基金(简称“道救基金”)的设立初衷在于填补交强险对交通事故受害者人身伤亡急救费用支付的不足之处。 尤其针对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肇事机动车辆未购买交强险或肇事司机逃离现场等特殊情况,该项基金可先行垫付相关款项,为伤者争取宝贵的救治时间。 然而,请注意,道救基金并非无偿提供的资金支持,其最终目的仍是为了追索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024-05-16

个体运输货车司机装货时骨折怎么办

北海律师

北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此类情况下,雇主应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相关企业或组织未能依法注册成立,则难以通过核定获得工伤确认资格。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原则进行处理,以确保伤者能够得到合理妥善的救治和经济补偿。 对于因人身伤害所造成的各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及必要的营养补充等,均需予以赔偿; 若损伤程度达到了伤残级别,还须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用,以及因康复护理、持续治疗而实际产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用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5-16

非法营运罪危险驾驶罪量刑有哪些标准

北海律师

北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中国刑法中,对危险驾驶行为所构成的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为判处拘役,并且附加罚金处罚。 至于拘役的刑期规定则是从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因此具体的刑罚应由人民法院依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罪犯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6

高速公路法定最长运营期限是多久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 鉴于政府所运营之收费高速公路的偿债期,需按照实际偿还债务所需的实际时间予以明确; 同时,各省份在运营统借统还式及特许经营模式下的高速公路时,其经营期限一般均不宜超过三十年。 如需超过此限度,则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实施。 在债务期和经营期结束之后,将对收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并实行养护管理收费制度。 此外,对于独立收费桥梁隧道的设立标准,也将相应提高,要求其长度必须大于一千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九条 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 (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审查批准: (一)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 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确需设置收费站的除外。 (二)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 第十三条 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应当实行计算机联网收费,减少收费站点,提高通行效率。 联网收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024-05-16

海运提单和海运单划分不同的依据是什么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1.两者所代表的概念大相径庭。 海运提单,简称为提单,系由船舶经营人或其代理人为证明已经收到了货物,同意将货物运输至目的地,并最终交付至托运人手中而出具的书面凭证。 反之,海运单则主要是为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存在以及承运人已经接收到货物或者已经将货物装载于船舶之上的不可转移的单证。 2.在功能与意义上有所差异。 首先,提单不仅作为货物接收凭证发挥作用,同时还被视为运输合同的有效证据者,更重要的是,它还是物权凭证的象征。 然而,海运单仅具备货物接收凭证及运输合同这两大基本属性,并不具备物权凭证的地位。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2024-05-16

营运车辆车损险到底买不买怎么判断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本车辆损失险旨在对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投保车辆自身损坏的损失进行赔付。 车辆损失险并非法规所强制要求购买之保险项目,消费者可依据个人实际需求,自行决定是否购买此项保险。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仍强烈建议您购买车损险。 车损险即为当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受损时,向车主提供赔偿的一种保险产品。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24-05-16

非法运营第一次处罚依据有哪些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对于未经授权便私自展开道路运输站(场)运营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为,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强制其停止经营活动; 倘若涉及违法所得,便需依法予以没收,同时对该部分违法所得进行处罚,罚款额度在违法所得的两倍至十倍之间; 若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未达到一万元的标准,则需处以二万元至五万元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须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