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存在较大法律责任风险的债权类型主要包括:依照国家相关法规,不得予以转让的债权;
根据债权双方达成的协议约定,不可进行转让的债权;
由于债权本身特性所规定的,无法进行转让的债权;
以及,债权权属与转让份额不明确的债权等。《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