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犯罪嫌疑人自身具备条件的话,他们是完全有权自行向司法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的。
然而,取保候审的批准与否将视乎其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而定。
其次,对于那些应当被逮捕的罪犯,如果他们存在严重疾病,或是正处于孕期,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母亲,或者是罪行相对较轻的人员,都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处理某些特定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这些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四)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是案件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最后,关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数额较大,或者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要承担罚金的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