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无法轻易地进行保证合同相关事项的操作。
其次,请注意保证合同作为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它并不能在没有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前提下单独被转让或修改。
特别是当债权人决定对其债权进行转让时,必须事先通知保证人;
如债务人试图将其债务负担转移给其他人,那么保证人无需对此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最后,关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这一问题,即便他们未曾获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期间同样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