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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是否可兼得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呢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是否可兼得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呢
受工伤的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2024-04-28 17:00:07 已帮助22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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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是否可兼得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呢
依据相关规定,当劳动者由于第三方当事人因素而遭受工伤时,是有权利同时享受到民事损害赔偿以及工伤保险赔偿的。
特别地,如果劳动者因为第三方的行为受到了伤害,那么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会负责对此进行工伤鉴定,并且在此基础上为劳动者或其近亲出具正式证明;
在这期间,如果劳动者及其家属没有就此向第三方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还没有取得相应的民事赔偿,此时他们若决定起诉寻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方面的责任,那么这样的请求将被法院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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