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统筹养老保险事宜,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该项保障措施是允许进行补缴的。
首先,对于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而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时,其所累积缴纳的保费若尚未达到15年之数,则可以申请将缴费期限适当延长以实现满15年的条件。
其次,如果位于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就已经开始投保,并且经过5年的延期缴费之后仍然未能满足15年的要求,此时便可考虑进行一次性补缴,从而最终满足满15年的要求。《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