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职工享有自由辞职的权利。
若工人希望撤销劳动合同,只需预先通知用人单位并递交书面申请,时间为意向离职前的30天。
在此期间,工人仍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及权益保障。
但如果工人处在试用期阶段,他们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用人单位,以便使公司有足够的时间来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另一方面,如若工人违背了服务期协议或是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责任,用以补偿企业由此产生的损失。
然而,除此以外的情形中,假设工人作出主动辞职决定,通常并不需要额外付出任何经济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