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关于离婚后财产归属的协议若被判定无效,并非因为其协议条款本身的问题,而是由于该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制度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触犯了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这一社会道德规范。
因此,对于那些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做出“净身出户”承诺的夫妻而言,他们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
具体来说,这类协议被视为无效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协议签订方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协议内容必须真实反映内心意愿;
最后,协议条款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的规定。
尽管存在以上种种限制,然而我们不可忽视的是,这种无效状态并不妨碍此类协议中剩余条款的合法有效性与其实际执行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