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判断何种形式的信用卡债务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法院会着重考虑以下两个重要因素:
首先,信用卡消费款项是否被主要用于家庭日常开支与共同生活;
其次,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一方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
若信用卡消费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关于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
在具备真实的消费记录、相关原始凭证以及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的前提条件下,只有当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均得到充分验证后,才能够有力地证明信用卡债务确实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
随着现代社会各类消费方式的日益多元化,当事人务必高度重视证据的保存和收集工作,以免因举证不力而承受相应的不利后果。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尽管信用卡债务可以明确偿还责任人,但由信用卡逾期所导致的不良信用记录,却只会记录在持卡人个人名下。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任何一方因信用卡逾期所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都会对另一方在申请贷款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