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罪行所侵害的法益主要涉及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层面;
2.在客观方面,犯罪行为表现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的基本规定,由此引发了严重的事故,使得无辜民众受到重伤乃至失去生命,或让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这样的状况;
3.在犯罪主体上,我们看到这是一个广泛的普遍性主体。
也就是说,只要任何16周岁以上且已经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此种犯罪的实施者;
4.从主观方面上看,该犯罪属于过失犯罪。
其中包含了疏忽大意的过失以及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表现形式。
具体来说,这些过失就是指实施罪犯对于自身行为所触及到的法律风险以及可能导致的严重结果,缺乏足够的认识与警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