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这种境遇是相当严重的。
原因在于,一旦被实施刑事拘留措施,从本质上讲就意味着涉及到了刑事犯罪的指控,由此展现出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我国的刑事侦查制度与技术手段背景之下,一经确认面临刑事拘留之后,被判定有罪并且判刑的可能性极高。
通常而言,公安机构在采取拘留措施之时,已经获取了一定量的有力证据,在拘留处理过后的精心侦查环节中,极有可能进一步转化为逮捕状态以持续进行侦查工作。
因此,身处这种状况绝不能抱着任何侥幸心理,应该立即寻求专业的刑事律师的建议和协助,通过他们的专业服务来规避可能存在的合法权益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