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法律分析过程中,我们认为订立代书遗嘱必须符合以下必要且法定的条件:
首先,遗嘱人需通过口语陈述的方式表明遗嘱的具体内容,并且也须由见证人承担起代为撰写遗嘱的责任;
其次,这份代书遗嘱必须要有至少两位见证人出席,且其中一人可以作为代书者的身份;
再次,无论是代书人还是见证人抑或是遗嘱人都必须在遗嘱文件上留下自己的签名,同时还要注明签署时间和具体年份以及月份;
最后,作为遗嘱代笔人,其必须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