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有债务的夫妻办理离婚事宜,以下两种途径皆可获得合法批准,分别是约定离婚和法定离婚。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他们需要签订一份详尽的书面离婚协议,同时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
在这份离婚协议中,必须明确记载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愿以及就子女抚育权、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各项议题达成的共识。
其次,若由其中一方提起诉讼,要求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他们则需书写一份起诉状,并且备妥结婚证书及其证明材料,以证明夫妻之间已经存在严重破裂的感情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离婚过程中所遗留的夫妻债务问题,双方在独立协商时无法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的话,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诉求来得到公正裁决。
而所谓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就是由于家居生活之所需,或者是为了管理、支配、运用和分配共同财产而衍生出来的债务。
此部分债务通常是指为了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夫妻双方所承担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