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资产赔偿方面,涵盖了难以进行迁移的土地资源、建筑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由于明确需要进行搬迁操作且因此产生实际损失的各类机器设备。
另外,还涉及到由拆迁政策所引发的奖励性费用,如快速迁移款项及拆迁激励经费等。
第二个方面是拆迁费用补偿,其中包括在搬迁前期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整个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与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费用,同时也包含了解聘员工的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最后,我们还将考虑到基于拆迁政策所产生的奖励性费用,例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