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允许单独进行继承。
继承人在获得农村房屋所有权的同时方能拥有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这一点根据自2021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明确规定,遗产乃是自然人在生命终止之际所遗留下的属于个人所有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财产。
对于那些依据法律条款或者由于其本质特性而无法被继承的遗产则不能予以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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