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正式签署贷款合同的情况下,贷款协议依然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例如,在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款项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已明确表示同意接受这笔借款,那么即便双方并未签署书面形式的贷款协议,也可视为该份贷款协议已经依法成立。
根据我国于2021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相关规定,若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而当事人却未能遵守此项规定,但只要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对此予以认可,则该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此外,根据第六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借款合同通常应采取书面形式,但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如双方另有约定,则不受此限制。
最后,第六百七十九条指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即告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