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因严重失职行为为用人单位带来了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则其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将有可能解除。
针对这种情况,以下几种情形均可作为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参考的准则:
第一种是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
第二种是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种是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最后一种是员工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