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在面临拆迁时所需支付的补偿金,其主要构成部分如下所示:
首先是前期开办的各项成本,如项目启动期间产生的各类开支、停工期间损失的运营收入、机器设备因拆迁需要而进行的调校与修复支出,以及物资拆卸、包装以及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等等;
其次,对于因拆迁导致停产后无法继续经营的非住房型住宅房屋,政府也将予以适当补偿,这其中就包含了对员工的离职补偿费用。
另外,拆迁方通常还会提供各种奖励性补贴,如提前搬迁的奖励金、拆迁奖励费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