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遇到劳动纠纷问题,我们为您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请您前往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帮助。
如果用人单位在遵守国家规章制度方面存在不足,如未按照规定及时或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情况,那么您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会依据相关法规和程序对此类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其次,您还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当争议双方对于调解结果均不满意,或者在达成调解协议之后未能按约履行时,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最后,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仍持有异议,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之外,您还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也可以寻求法律规定的其他部门的协助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