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补偿费用(也称为房屋重置费用),它主要是用来对遭受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损失的人进行弥补,该金额会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其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并以每平米的价格为单位来计算得出。
其次,周转补偿费用主要是为了满足那些在被拆迁房屋中暂时居住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的人们的需求,这部分费用会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以每个月为单位来给予相应的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则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能够积极地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一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到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则需要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进行最终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