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再次应聘于同一家公司时,其身份地位与新员工并无差别。
然而,与新员工相比,他们的特殊之处在于,在重新加入该用人单位后,将无法再设定试用期。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之间仅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此,当劳动者再次踏入这家工厂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用人单位有责任在一个月之内与之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