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假期工资是否应倍增的问题,其合法性与否取决于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日期间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加班安排。
若是在此期间安排了员工加班工作,那么不给予相应的工资倍增显然是违反劳动法规的。
具体来讲,如果在国庆节的1日至3日期间安排了员工加班,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向员工支付三倍的工资报酬;
而若在之后的几天内安排了员工加班,那么用人单位则需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