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哪些类型的劳动争议可向我们提出申请以进行劳动仲裁,以下是相关的具体说明:
1.涉及到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培训机会及劳动保护权益方面的争议;
2.与员工被解雇、辞退、辞职或离职有关的争议;
3.对劳动关系的确立存在疑问的争议;
4.涉及到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问题的争议;
5.关于签订、执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6.其他类型的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