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注意,丧葬费用并不适宜按照遗产方式予以分割。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之定义,遗产乃系指在自然人离世之时遗留下的个人所有且合法的财产。
如有法律明文规定或基于财产性质而不得被继承者,亦不得作为遗产传承。
此种情况下,丧葬费用并非归属于逝者个人所有财产范畴之内,其主要功能在于给予死者家属的经济补偿,并不能被视为实际意义上的遗产。
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我们应当并避免对遗嘱生效事宜产生误解和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不能代位继承丧葬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丧葬费不是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若是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