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故矿工以及擅自离岗并不构成其获取薪资报酬的障碍。
但若需要进行离职手续的处理,那么在离职当日,包括工资、押金以及经济赔偿等各项款项均需得到一次性的全额支付,但是旷工天数却可以作为折算因素予以扣除。
同时,用人单位也不得肆意地降低支付数额,否则当事人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和投诉。
依据法律规定,当劳资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用人单位须在该日一次性付清失业者的所有工资待遇。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