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公司所面临的破产状况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解雇问题,对于受到直接影响而走向职业生涯尽头的职工而言,企业有责任和义务根据其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按照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数额的准则,向员工支付相对应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具体是指在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的那个时间节点之前的过去十二个月内,该名员工的平均收入水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