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雇员因为自身缘由而选择主动离职的话,通常情况下不会得到经济上的赔偿或补助金。
然而,假如职员以企业存在具体违法操作行为为由来声称自己"被迫辞职",那么该公司就需要承担起给予其相应经济上的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的标准应按照该员工在本公司相应的任职时间长短来决定,即每累计一年的工作经历,便可获得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赔偿。
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员工来说,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而对于工作不足六个月的员工而言,则会得到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