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来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首先,过失性辞退,即当员工存在过错行为时,公司有权依法解约;
其次,无过失性辞退,如果劳动合同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公司只要遵守相应法律程序,也可依法解约;
此外,双方还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解约;
最后,经济性裁员也是一种合法的解约方式,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公司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而进行的大规模裁员行动中,裁员人数需达到20人以上,或者虽然未达20人,但占总员工数的比例超过了10%。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