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对调岗安排持有异议且公司并未予以辞退的情况下,通常的做法是员工仍然需坚守原有的岗位,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然而,若公司选择正式辞退该名员工,则理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调岗行为实际上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变更,因此用人单位必须首先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在征得员工本人同意之后方可实施。
否则,未经员工同意而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做出的岗位调整,原则上将被视为无效操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