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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商品房拆迁如何赔

西安市商品房拆迁如何赔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19 18:00:06 已帮助19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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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商品房拆迁如何赔
在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计算过程中,其主要的计算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搬家补贴款项;
(2)未提供周转房时所产生的临时性安置补贴,又称周转房租赁补贴;
(3)因长期超出过渡时期而产生的临时性安置补贴;
(4)非住宅性质房屋因停产停业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金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若拆迁人已提供周转房供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那么公式中的第二项补贴将自动变为零;
其次,若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性质,则公式中的第四项赔偿金也将自动变为零;
最后,当被拆迁人获得相应的补偿时,这意味着该房屋已经由其自行使用。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先补偿、后征收”的基本原则,确保拆迁款能够在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全额支付。
如有未补偿到位的情况,被拆迁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及房屋。
值得强调的是,房屋拆迁补偿费理应归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拆迁房产的归属并非仅仅取决于户口因素,而是由房产证来决定的。
因此,户主并不一定就是房子的所有者。
房屋征收部门进行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时,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开披露。
通常情况下,拆迁安置工作会通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双方需就安置的方式、地点以及标准等内容达成共识,并将相关约定体现在拆迁协议之中。
但若双方未能就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裁决申请。
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此裁决便会转化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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